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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民政局对上海节日交响乐团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公告

时间:2021-03-19 21:07:18 来源:上海社会组织 作者:佚名

   2020年2月11日,我局对上海节日交响乐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,依据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应当收缴法人登记证书(含正本、副本)和印章。由于无法与该单位取得联系,法人登记证书(含正本、副本)和印章无法缴回。现公告上海节日交响乐团法人登记证书(含正、副本)和印章作废。


原文链接:https://mzj.sh.gov.cn/st-tzgg-zflgg/20200522/MZ_shetuan740_465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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