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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公告

时间:2024-12-06 05:34:19 来源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:佚名

  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预测和专家会商,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12月3日0时将“乌—昌—石”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低为黄色预警,12月2日10时解除“奎—独—乌”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。

  

  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   

   2024年12月1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xinjiang.gov.cn/xinjiang/tzgg/202412/41be8a80e3764e3b9e0834fa11532e1f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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